News
新闻资讯
重庆档案整理工作分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档案归档工作和综合(或专业)档案归档工作。其内容主要包括:区分整档、整档中文件的分类、文件的分类和归档、文件(件)的整理和装订。编制档案(档案)目录,编制全档案的历史考证。由于各单位档案保存的范围和档案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不同,各档案部门在整理档案时面临的任务、要求和做法也不同。
重庆档案整理的三个原则,即整体性原则、来源性原则和原因性原则,是辩证统一的。整个原则是三项原则的核心。起源原则是总体原则的内涵,体现了总体原则的本质。诉因原则是权宗原则的延伸,是权宗原理的形式标准。它体现了整体原则的灵活性。准建筑原则是除这三个原则外,档案实体安排的另一个重要原则。
档案行政部门负责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协调,负责对*央和国家机关的档案工作的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地方档案行政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、协调和制度建设,对本行政区域的机关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档案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,应当通过进入有关场所、询问有关人员、查阅、复制有关档案等方式进行检查。
在重庆档案整理过程中,应根据文件和资料本身的特点和使用价值,确定其保存期限。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制定了相关规定,指出文件和档案的保存期限主要包括*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。前者意味着在没有特殊情况下,档案的保存期限可以无限期延长。有两种类型的档案需要定期保存。一种是保存十年,另一种是保留三十年。